记叙文中如何穿插抒情

时间:2024-03-13 15:57:29 | 文章来源:三思网

记叙中的抒情指记叙性文体中,作者在对人、‘对事、对景物等进行记叙、描写的同时。穿插对人、对事、对景的爱僧、褒贬感情的抒发;或在记叙描写过程中,说某种主观感受,倾吐某种内心激情。是记叙性文章中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    记叙中的抒情有如下作用:
    (1)直接表现文章的中心思想。这类文章的中心思想往往就是表达某种思想感情。
    (2)直接表现对文章中所写人、物、事等的强烈爱憎,或表达由所叙内容获得的感情体验。
    (3)作为线索,贯穿全文,并强化文章的抒情色彩。
    (4)作为开头结尾的方式,增强文章开篇的吸引力和终篇的感染力。
    (5)强化文章以情动人的艺术效果。
    记叙中的抒情有两种方式:
    第一种方式是直接抒情。即作者或文中人物不通过其他友达方式而直接抒发自己的某种心境、情绪和感触。其中又包括以下形式:
    (1)用白描或直陈的形式,直抒胸臆。直诉肺腑。
    (2)用比喻、拟人、夸张。象征等手段增强某种感情抒发的形象性。
    (3)用排比、复迭的句式强化某种感情体验的表达。
    (4)用转换人称和强烈呼告的形式,激发读者某种相应的感情。即使之产生感情共鸣。
    (5)用短语、反问、感叹等句式,增强抒情性。
    (6)借助或通过文中人物之口,利用对话、语言抒情。
    第二种方式是间接抒情。即作者或文中人物通过其他表达方式来进行抒情。其中包括:
    (1)通过叙事来抒情。也称即事抒情或融情于事。即带着某种强烈的感情写人叙事,在叙述过程中自然流露某种感情色彩或感情倾向。
    (2)通过写景来抒情。也称借景抒情或融情于景。即带着某种强烈的感情描绘景物,在景物描写中。自然地反映出某种强烈感情。
    (3)通过状物来抒情。也称托物抒情或寄情于物。即带着某种强烈感情描绘某种事物——动物、静物、生物、非生物、物件、物品、音乐、绘画等等——在这种描绘中,自然表达出某种感情。
    (4)通过说理来抒情。也称议论抒情或融情于理。即带着含情之笔明理,以明理之言打情,将理与情恰当地统一起来,在说理同时。达到抒情之目的。
    记叙中的抒情,有的置于记叙之前。有的置于记叙之后。有的分别置于记叙之前和之后;有的边记叙,边扦情;有的抒情融于叙书、写景和说理之中。
    记叙中的抒情应注意如下要求:一是要为表情达意所必须,是作者思想感情发展积累的必然结果。而不是外加的装饰;二是要真挚,要抒发真情实感,而忌矫揉造作:三是要健康。要抒发适应时代要求的积极的思想感情和有价值的传统思想感情。而和陈旧过时的东西划清界限;四是要生动具体,即把感情具体化、形象化,切忌空喊口号或把感情概念化,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感人的目的;五是要为文章中心思想服务,有利于读者对中心思想的理解;六是要选择好“切”的火候与时机,使抒情与上下文配合自然。相得益入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