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叙文的第一人称写作特点

时间:2024-03-13 15:57:29 | 文章来源:三思网

人称,指记叙文中作者在叙述、描写时所采用或隐含的“我如何如何”、“你如何如何”或相当于“他(它)如何如何”的称谓、口吻。它体现着作者(或假托文中某一人物口吻叙事时的“我”)叙述描写时的立足点、与叙述对象的某种“距离”状态和情感状态。
    传统上认为,作者叙述描写时有三种人称可供选用,它们各有其特点和作用。
    第一人称即用第一人称代词“我”,以“我如何如何”的口吻进行叙述描写。这个“我”有不同的代表性。有的就是作者本人。如一些叙述作者本人事迹、见闻、经历了活动等的记实性文章,包括散文等。朱德《回忆我的母亲》就是一例。有的是带着作者影子的、出现于作品中的半真实半虚构的人物。一般用于文学作品。如鲁迅的《一件小事》。有的则是纯虚构的人物。只用于文学作品特别是小说之中,尤以短篇小说使用为多。其中又有几种情况。一种,“我”是作品中的主要人物或主要人物之一。如都德的《最后一课》。另一种,“我”是作品中的次要人物。他们又常常充当行文的线索。充当行文线索的被称为线索人物。如鲁迅《孔乙己》中的“我”——一个酒店小伙计。
    运用第一人称叙述,“我”以当事人(所写内容的参与者和目击者)身份出现,所叙内容是“我”经历或目睹的,容易使读者感到真实、亲切;也便于直接抒发感情,发表议论”;并且便于组织材料,构思成篇, 但它局限于“我”的视野和活动范围、表现的时间空间受到一定限制,未曾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情节只能靠听别人转述,给文章内容纵向、横向的拓展带来不便。另外,写别的人物的心理只能凭揣测和人物言行表情侧面表现,不便于直接和充分展开。